公司突然变更劳动合同,降低薪资,我可以根据劳动法立即离职吗?

我在一家公司已经转正了,但是上个月公司老板突然宣布更改了薪酬计算方式,给所有员工降薪1000,同时增加奖励机制,但是奖励机制算下来,一个月最多拿200块钱。当时老板说咨询大家的意见,可是意见反馈上去,老板并未采纳,仍旧执行新计划。请问我可以根据劳动法,单方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吗?

不可以,调岗降薪必须经劳动者协商一致之后方可执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工资未到手之前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用人方可以要求支付由于提前离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工资降低之后可以以无故克扣工资为由向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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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2

1、降低劳动报酬需要经劳动者书面同意。否则就是无故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拖欠金额50-100%的赔偿金。

2、但是降薪行为还未实际操作前,还不能作为无故克扣劳动报酬的依据。

第2个回答  2021-03-02
单位降薪是需要与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发放,单位执意执行,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以此随时提出离职,不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
员工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可以看下有没有符合你的情况。
第3个回答  2021-03-02
可以,发被迫辞职通知书以邮政快递寄给对方,邮单上写明邮寄的东西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拍照留存,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赔偿金。不过,一定要有单位违法的证据
第4个回答  2021-03-02
可以选择离职,又或者找劳动仲裁,你老板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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