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人已经退休,目前在幼儿园工作,不交社保的那种,年前因工作烫伤了小腿,年纪很大。当时单位收了病历,进行了精神安慰,给了一个周假期,并未进行经济补偿。请问,第一是否能向公司索赔,第二我家人退休前一直缴纳医保15年,退休后未缴纳,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社会医疗赔偿?第三进行社会性医疗赔偿现在去做鉴定报告是否可以,因为就下了大面积的烫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