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伤通知书实效

我母亲年前因邻里纠纷,被邻居殴打。后拨打了110,并为我妈妈开了验伤通知书,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动手打人的邻居当时没有要求开验伤通知书,并愿意赔偿我妈妈500元。我们没有接受,决定告他们。但现在了解到,邻居第二天去派出所耍无赖,说我妈打伤他们了,并要求开了验伤通知书,好像不是轻微伤就是轻伤。
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有效吗?轻微伤不是12小时过后就不能开验伤单了吗?

只要有证据证明邻居的伤是和你母亲在纠纷中形成的,在本人的要求下,派出所就会开验伤的手续,不受你所说的12小时的限制,赔偿你妈妈500元,你家没有答应,可能是你的邻居先动手打人的,如果你妈妈和邻居都是轻微伤的话,那就要看证据证明是谁先动手的了,要是邻居先动手打人的,按治安法,你的邻居会赔偿你妈妈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什么的,两家都会面临治安罚款。如果你的邻居是轻伤的话,就算是邻居先动手的,你家也会面临赔偿邻居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你妈妈还要面临刑事责任。有可能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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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4
可以开验伤鉴定通知书。只规定了下限时间,没有上限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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