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在我国的公务员法实施中,只有一类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其特点是:
1、肯定是事业单位,而绝对不是行政机关;
2、单位具有行政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或者说是行政机关职能的延伸;
3、财政全额负担该单位的工资福利。
另外,行政机关中的事业编制只用于工勤人员,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第六条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已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因法律法规变更,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不再实行参照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照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