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腔起搏器保质年限

请问单腔起搏器保质年限在什么具体的法律法规上有明确说明吗?
针对于原先装的起搏器未到年限,现在更换新的,怎么算保质年限?
怎么跟你之前回答我的问题矛盾的啊???我讨厌吃黄瓜

首先要讲你说的是,起搏器的担保年限不是国家哪个部门强行认定的,它只是各起搏器厂家的商业行为。在你植入起搏器后厂家对病人的一个保证,并且这个担保是有限的。在你植入时,会给你一本商业有限担保的说明。上面对你提到的问题是有说明的。

如你是2000年1月1日植入的,按当时对你的担保是10年。那说是说,在到2009年12月31日前的这段时间内,如:2008年12月1日出现电池提前耗尽,厂家只是免费为你提供一台与你原来植入相同型号的起搏器,并担保到2009年12月31日止。到了2009年12月31日后新起搏器能用多长时间,厂家不做担保。如果在这两年时间里还出现了提前耗尽,也是同样的处理方法。当然这个一般不会发生。

你要说法律法规,那就是那张有限商业担保书罗。国家对这个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2008年的统一规定也只是说行业内的一个内国家出面的一个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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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1
单腔起搏器的担保年限卫生部在2008年10月出了规定,不带频率应答的8年,带频率应答的9年

如果未到年限更换新的——如果第一个起搏器是2008年10月1日之前植入的,担保剩余年限,如果是之后植入的,就担保剩余年限

Sorry...参照这次的回答,如果是08年10月之前植入的,担保剩余年限;如果是08年10月之后植入,且提前耗竭,重新担保,8年或者7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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