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时候选报了定向专业被录取 入学的时候签订了学校 公司(国有地方企业) 学生的三方合同。毕业后,因为定向合同的原因,毕业证、学位证被单位扣留,且被企业分到下属矿山工作,据个人所知,档案和两个证件都归矿山管理,工作一年有余,想辞职,主要是在定向违约的问题上会涉及到,学位证能否到自己的手里,违约金应该是多少。望予解答。
这是定向生合同样本
定向培养合同书(样本)
一、培养费标准及来源
培养费经核算为12000元/年。
款项来源:
1、省教育厅为每生每年拨教育经费2000元,
2、企业与政府为每生每年资助8000元(其中省财政每生补贴5000元),
3、**学院为每生每年承担教育经费2000元。
二、职责
甲方(企业):
1、在每学年开学初向乙方交纳丙方8000元培养经费(含省财政补助5000元),连续四年;
2、丙方毕业后甲方负责安置就业岗位;
3、负责对本单位培养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
乙方(学校):
1、按照高等教育教学要求负责制定教学及培养计划,并按**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对丙方进行日常教学与管理;
2、承担丙方四年每生每年2000元的培养费;
3、修满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的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4、丙方毕业后,乙方负责将其派遣到甲方。
丙方(学生):
1、在校期间自觉遵守乙方的教学与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享受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相同待遇,有关学籍管理及成绩考核按《**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在校就读期间免交4年学费,除学费外的其它费用自理,超过4年完成学业者,超出年限学费由学生自理,书费、宿费等杂费自理;
3、毕业后需到甲方服务至少10年;
4、学生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退学或未完成学业,由学生自己担负学费,造成违约要交违约金。但是由于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意外事件,导致不能完成学业,不属于违约。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每年10月末前向乙方交纳丙方的一年培养费。不能按时向校方交纳乙方的一年培养费,超过半年,交培养费金额的5%的滞纳金,超过一年交10%的滞纳金。
2、甲方不能按时安排丙方的工作岗位,属违约。半年不安排工作岗位,要付给丙方10000元(壹万元)违约金。一年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要付给丙方20000(贰万元)违约金。
3、乙方不能按时将已毕业的丙方的档案转给甲方,属违约,超过半年要向甲方付10000元违约金。
4、丙方毕业后不到甲方工作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考取研究生,属违约。丙方要向乙方交纳四年培养费(培养费按每生12000元/年计算),并要向甲方付24000元(贰万肆仟元)违约金,向乙方付7200元(柒仟贰佰元)违约金。
5、丙方因自身原因被勒令退学,拘役或未能毕业属违约。丙方要向乙方交纳在校期间的培养费(培养费按每生12000元/年计算),并要向甲方付24000元(贰万肆仟元)违约金,向乙方付7200元(柒仟贰佰元)违约金。
另外工作时和一般员工一样还签了一份正常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