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关于“凌迟极刑”的规定是很严格的,一般只用于三大罪:谋逆罪、伦理罪、不人道罪。
而太平天国在清朝统治者眼中的性质就是属于谋逆,在当时,太平天国被俘的将领基本都是使用了这种最残酷的刑罚。比如北伐军的林凤祥、李开芳,翼王石达开、忠王李秀成、英王陈玉成,捻军首领张洛行等等。
天王洪秀全没死在清廷手里,而是被困在南京城里饿死,对太平天国极度痛恨的清廷一肚子气无处出,自然就把怨气全部发泄在洪天贵福身上了。作为太平天国的“第二号人物”,幼天王洪天贵福的下场其实早就已经注定了。
所以需要讨论的不是洪天贵福为什么会被凌迟,而是为什么必须凌迟处死?首先历代刑罚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以其残忍性来威慑百姓,
让他们不敢再犯(当然以行罚为乐的皇帝在此列),作为最残酷的凌迟处死,它所能起到的威慑力自然也是最大的。为了震慑以后的人,维护清廷的统治,所以洪天贵福必须处于极刑。
第二,虽然天王已死,天京被陷,太平天国名义上是灭亡了,但当时还有很多散落在各地的太平军残部,一直都在抵抗清廷。
其中势力比较大的有闽南的侍王李世贤、贵州的李文彩部以及北方捻军的残部(由于捻军首领张洛行接受了洪秀全的册封,所以捻军名义上也是归属于太平天国的)。
洪天贵福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依旧是太平天国的幼天王,是南方太平军和北方捻军名义上的首领,就比如南明时期的朱三太子一样,是一面抗清的旗帜。只要这面旗帜还在,就有可能令到那些想要反清复明或者重兴太平天国的人热血沸腾,进而再度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