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划分为拆迁地段,可拆迁却没有我的房子,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题所述

我国的法律十分齐全的,政府是根据政策办事的,一下给大家说说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几项,如果你没有分到房子,可能就是你那部分不符合!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另外一点就是:不能分到房子,原因是拆迁是按照常住人口,但必须是有当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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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8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无论货币补偿还是房屋调换,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时,均根据被拆迁/调换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确定依据。

这就意味着,原《条例》将户口因素作为确定安置面积的标准在新《条例》中将不再被考虑。
新《条例》其它主要修改内容是:



1、明确被拆迁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人的安置;

2、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明确管理程序;


3、充实和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你的具体问题,可以向拆迁安置部门咨询。咨询中,注意了解拆迁安置的具体适用的办法(相关文件的文号和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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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0-10
你可以去找协商的部门进行一下协调,或者是问清楚了解清楚情况,向有关的部门进行反应。
第3个回答  2019-10-10
首先先去了解情况,然后向有关部门反应,如果对方选择赔偿就好,如若不管,可以提起申诉。
第4个回答  2019-10-10
你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如果确实你的房子没有分配的话,那么,你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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