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利弊

如题所述

有利的一面:可以降低我国出口企业的产品成本,出口企业通过利用普惠制扩大了出口规模。引外商在中国的巨大投资,从而引进我国急需的资金、技术、设备,扩大我国对给惠国的销售渠道,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不利的一面:普惠制容易让企业失去进步动力,躺在“普惠”的温床上尽情享受优惠贸易带来的好处,长久来说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
普惠制是中欧贸易发展中需要经历的必要阶段,但受惠国待遇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欧盟给惠是他们的权利,给哪些什么时候结束也是他们的权利,主动权在欧盟手里,我国完全是被动地接受,没有商量的余地。“国家毕业”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行业毕业”的基础上“国家毕业”不可逆转,要早做准备。不要躺在“普惠”的温床上尽情享受优惠贸易带来的好处,要以正常的贸易伙伴来看待中欧贸易关系。
是指工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制度。基本原则:普遍的——即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非歧视的——即应使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的、无例外的享受普惠制待遇。非互惠的——即非对等的,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做出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给予同等待遇。
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产地标准。一切商品均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完全原产地",即商品完全是受惠国出产或制造,没有使用任何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另一类为全部或部份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包括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零部件)生产的产品。从普惠制的角度来说,受惠国出口的商品要获得享受普惠制关税的待遇,该出口商品必须在受惠国进行生产和制造,其中所使用的进口原料或零部件必经过充分的加工,使这些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有了实质性的改变,或者符合给惠国提出的其他条件。
(2)商品要符合直接运输的原则。就是说出口商品不但要在受惠国生产或制造,而且必须直接从受惠国家运往给惠国。通过过境国的,必须在过境国海关监管之下,没有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更不能在那里进行其它再加工。
(3)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即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和证明联合)格式A,简称GSP FORM A,及其他有关的单证。FORM A 产地证书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减、免关税优惠待遇的法律凭证。FORM A 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简称C/O。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 A 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
对中国出口的利弊表现在:
普惠制可以扩大出口效益。近年来,由于享受普惠制,我国出口产品成本下降,效益上升。我国在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出口企业通过利用普惠制扩大了出口规模,增强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如何面对欧盟普惠制毕业制度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将是我国所有出口企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欧盟这次宣布的对我国一部分产品实行“毕业”,有弊更有利,它使我国出口企业可以提早做好准备,走出普惠制的保护,在风雨中接受历练,更好的迎接今后越来越多的“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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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5
可以减少国外客户的进口关税,相应的增加国内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弊端还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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