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制度

如题所述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指示,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或约束下从事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的时间。一般认为,工作时间既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也包括与实际工作相关联的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法律规范属于工作时间的非实际工作时间。

一、工时形式

我国的工时形式分为标准工时和非标准工时。

标准工时是指法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我国的标准工时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非标准工时主要包括不定时工时、综合工时、计件工时等。

二、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三、工作时间的内容

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法律规范属于工作时间的非实际工作时间。

1、准备结束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日未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2、作业时间是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者作业消耗的时间。

3、自然需要中间中断的时间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4、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

5、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法律规范属于工作时间的非实际工作时间,包括女职工哺乳的往返途中时间、孕期检查时间以及未成年工工作中适当的工间休息时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占用的时间,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工作时间的非实际工作时间。例如,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

四、工作时间的特点

1、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

2、工作时间不限于实际工作时间。

3、工作时间是用人单位计发劳动者报酬的依据之一。

4、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在遵守法律规范的条件下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

5、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标准工时的概念

标准工时是指法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标准工时是国家工时基准的基础,是其他非标准工作时间的计算基础与参照标准。标准工时的制定,需要考虑当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劳动力的总体数量与质量及人口的总体状况,以及劳动者生理、心理能够承受的限度等因素。

二、标准工时的主要特点

(1)以正常情况作为其使用条件;

(2)普遍适用于一般职工;

(3)是按正常作息办法安排工时,属于均衡工作制;

(4)一般以法定最长工时作为其时间长度,我国规定为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小时;

(5)被作为确定其他工作日长度的基准。

三、我国的标准工时

我国劳动法第36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共同构建了我国标准工时的三项标准,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即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不少于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非标准工时制度(或称特殊工时制度),是相对于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来说的。在我国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主要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企业实行这两种工时形式的,也要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一、不定时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

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

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

三、非标准工作制的休息休假权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是综合计算工作制,但是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然要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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