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什么情况可以降职降薪?

我公司分厂任副𠂆长,因市场营销不畅公司决定关停,我分配到其他分厂做普通员工拿岗位工资(任期未满),副𠂆长待遇没了活法吗?现在该怎么办

公司在没有与员工协商、或者经协商但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员工直接降职降薪的做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这个时候,员工采取主动离职的方式,就达到了公司变相、低成本地诱迫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了。

职中道观点: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不要主动辞职。

案例

某健身器材公司以员工张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给张某降职降薪,由品质经理降为品质主管,工资从10000元降到6000元,但张某不同意,与领导协商没有结果,坚持公司的决定。

张某提出要去申请仲裁,理由是公司无故降职降薪,要求赔偿N+1的补偿金,并且表明不会自己主动离职。该公司面对员工张某的要求,表示按程序走,不会主动辞退张某,从7月1日开始对张某进行降职降薪。

张某不满降职降薪的决定,与公司协商又不能达成一致,自己想要走人,但心里想要了公司的补偿再走,不愿意自己主动离职。

分析

一、公司以员工不胜任为由降职降薪,必须和员工沟通协商达成一致。

1、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属于公司的自主管理权。

3、当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公司是可以自主调配员工的岗位,当然要注意降职的合理性。

张某从品质经理降为品质主管,因其专业能力及管理能力达不到岗位的要求,被公司降职并降薪,是合理的。

4、如果公司能与张某沟通,说明降职降薪的原因,承诺张某的能力提升上来了,公司可以给张某应有的待遇,这样解决就再好不过了。

二、张某要求N+1的补偿金实现的可能性不大。

前面分析的是公司认为张某不胜任被降职是合理的,那么张某的这个补偿金要求,得到仲裁支持的可能性就很小。

三、公司的不合理调岗降薪,员工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N的补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规定: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在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情形下会涉及N+1的补偿金。

3、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

1、建议等公司发放了被降职降薪后的第1个月的工资,掌握了降薪的证据,然后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予以补偿。

2、要求公司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员工工资;

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别忘了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如果公司不予支付赔偿和应付工资,在给公司发书面通知后,可以不用去上班,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务必要注意及时、尽快提请劳动关系仲裁,如果在仲裁立案之前,公司消除了降职降薪的违反情形,可能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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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9
1、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随便降职降薪的
2、您的公司有可能涉嫌违法的,因此您可以(1)向劳动局举报(2)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工作职位。之后用人单位决定把劳动者降职降薪,这时候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因为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劳动者不能自行离职,因为没有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如何应对用人单位降职降薪
  用人单位无故降职降薪,一则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规定。
  第一,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因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在给单位发书面通知后,可以不用去上班,立即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在司法实践中,务必要注意及时、尽快提请劳动关系仲裁,如果在仲裁立案之前,公司消除了降职降薪的违反情形,可能得不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如果自行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所以千万就别自己辞职了。另外,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比如是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降薪降职的证据、工资收入等,这对将来的仲裁和诉讼胜诉,非常关键。
  降职的程序与审核权限
  降职程序大多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人力部门,人力部门根据组织政策,对各部门主管提出的降职申请予以调整,然后呈请组织中主管人事的上级核定。凡予以核定的降职人员,人力部门应将该项变动予以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降职的审核权限,根据人力管理规则,审核权限按以下核定: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降职由董事长裁决,人力部门备案;
  各部门经理级人员的降职由人力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各部门一般管理人员降职由用人部门或人力部门提出申请,报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核定;
  各部门一般员工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部门核准。
  组织内部各级人员接到降职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诿或拒绝交接。此外,降职时,其薪酬由降职之日起重新核定。凡因兼代职务而加发的职务津贴,在免除兼代职务后,无论任何原因均应回复到新职新薪,如果被降职的员工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擅自离开现职或怠工。
  行政降职
  降职在《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表述为“降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则将“降级”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六大种类之一,排在警告、记过、记大过和撤职、开除之间,其严重程度仅次于撤职。对于因何种情形应当予以降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也有详细规定。
  与撤职一样,降级处分的有效期也是两年,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与撤职不同的是,降级有可能只降一级,也有可能连降好几级。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被降为副处级;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被降为科员;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因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女儿、女婿在公务员录用和职务晋升方面谋取利益等原因,被降为副处级;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死亡,被降为正局级。
  对于“断崖式”降级的官员,基本上已没有可能官复原职;而对于降级幅度不大者,依然有恢复原先级别甚至晋升的可能性。
第2个回答  2020-09-29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
(二)特定情形企业单方降薪
除了双方协商变更之外,法律赋予了企业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企业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企业可降薪。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企业在上述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因上述原因导致的调岗,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可相应调整。
2、员工由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定,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降职降薪处罚。
符合该条件的降薪,首先要求企业必须存在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程序,还应对员工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企业在掌握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后,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可以降薪。
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提成等。如果约定了浮动工资,那么企业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对薪资待遇进行相应调整。
最后提醒企业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要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当员工出现可以单方变更工资的情形时,公司需要及时保存相应的证据,以证实降薪的合法性。二是要及时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在需要给员工降薪时,咨询专业人士确定司法实践和判例该降薪行为是否支持。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降职降薪的相关规定,因为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制式和工资水平。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3个回答  2020-09-29
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
(二)特定情形企业单方降薪
除了双方协商变更之外,法律赋予了企业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企业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企业可降薪。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企业在上述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因上述原因导致的调岗,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可相应调整。
2、员工由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定,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降职降薪处罚。
符合该条件的降薪,首先要求企业必须存在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程序,还应对员工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企业在掌握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后,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可以降薪。
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提成等。如果约定了浮动工资,那么企业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对薪资待遇进行相应调整。
第4个回答  2020-09-29
法律规定了在3种情形下,公司可以单方面调岗:1、员工不胜任工作;2、员工因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3、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条件等履行不下去的。
如果没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单位又没有与你协商一致的,那这单方调岗降薪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
出现这种情况,能和公司协商解决问题的是最好的办法了,不过通过你问题中的描述,感觉公司很强势,是执意这么做的,可能也就导致协商解决这条路不太好走。
如果走投诉或是仲裁的话,比如要求恢复原岗位,补足工资差额以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你可以要求的。如果你决定不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可以以公司克扣工资提出解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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