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刑法上一共有多少个罪呢?如果一个人把刑法上的所有罪都犯了会判什么刑呢?

中国的刑法上一共有多少个罪呢?如果一个人把刑法上的所有罪都犯了会判什么刑呢?

中国的刑法有469个罪,如果一个人犯了全部的罪,肯定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刑法新罪名有哪些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严格意义上讲这不属于新增,由于之前对于该类人员大多未处罚,所以小编暂且将其列入)
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犯罪评价。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次修正案删去原来规定的免除处罚。)
(二)、虐待罪(针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公民)
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医闹罪(称之为医闹罪有不恰当的地方,有点以偏概全的感觉,但是最典型的案件就是医闹案件)
现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最,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且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替考罪(该罪名是最受关注的罪名之一)
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五)、虚假诉讼罪
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六)、资助恐怖活动罪
当前恐怖活动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刑法应有针对性作出规定。为此,除“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为犯罪”外,还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七)、猥亵男性罪(该罪名严格意义上属于修改,不属于新增。)
此次修正案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意味着,强制猥亵违法行为的对象不再仅仅限定为女性,还包括了男性。
(八)、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售”或是“非法提供”.《修改案》中将“非法提供”修改为“提供”,“非法提供”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将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出售以外的方式提供他人的行为。而此时将“非法提供”修改为“提供”,体现的是立法者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一种绝对保护的态度,即无论何种形式的“提供”,只要是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国家规定的,均符合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犯罪客观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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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7
实施犯罪可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也可能是多个人协作,越是大型的犯罪,犯罪嫌疑人会越多;个人犯罪与共同犯罪不一样,共同犯罪又可以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
共同犯罪类型不一样,将面临的量刑也有所区别,尤其是对参与实施犯罪的罪犯而言,在同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刑罚也就天差地别。这些,都是怎样来规定的呢?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的认定需满足4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若是两个及以上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或实施犯罪的团体中仅有一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不认定为共同犯罪的。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是说共同犯罪人不仅是能够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并且还知道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一起实施犯罪。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有不同的分工,但其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各罪犯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也就是说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受害者是同样的。
认定了共同犯罪后,就要看是一般共犯还是犯罪集团;一般共犯就是指二人及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就可定义为犯罪集团。有的人认为犯罪集团的人数规模一定是非常庞大的,其实不是,三人以上即可就达到认定条件了,虽然一般共犯人数也可以达到三人以上,但与犯罪集团的区别就在于犯罪集团是较为固定的组织,也就是说这个团队不是临时的,而是长期、频繁实施犯罪的,比如诈骗团队。
共同犯罪的刑罚又该怎样来判定呢?
根据《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犯罪计划内所犯的全部罪行予以处罚。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认定为从犯,从犯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根据犯罪情节严重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对于胁从犯(被迫参与犯罪的人)和受教唆参与犯罪的人,则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教唆他人犯罪的,以共犯论处;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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