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份,房东未经过租客同意,多次私自进入租客所租房屋,这个违法吗?

本房屋是在2020年5月份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6月份多次发现家中有很多脚印,之后询问房主,房主声称是他进屋查看水闸气闸,检查屋内是否有损坏,但我认为他的想法完全是无稽之谈,至今未发现有何物品丢失,但是真的很令人讨厌,很烦感这种行为,我想了解一下我怎样才能制止他这种行为呢?有什么方法我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首先房东确实没有权利进入你承租的房屋。但这个没有达到违法,也就是治安处罚法的严重程度。你可以告知对方,对方涉嫌非法侵入住宅。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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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6
首先你的想法是对的
房主无权在房子租给你后进入该房屋
如果他屡教不改的话
报警警察通常以说服教育为主
必要时刻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20-06-16
建议还是跟房东多沟通吧,至少要求他以后进来要等自己在场,或者联系自己获得同意。因为房屋租赁是出租了房屋的使用权的,房屋租期之内即便是房东也无权随意进入,更无权随意动房屋内属于你的私人物品。但毕竟你租住的是人家的房子,而且事实上你现在也没有丢失任何物品,可能房东真的只是检查一下水闸气闸,并无他意。除非你退租,否则跟房东关系太僵也不是好事,建议还是以沟通为主,相信如果房东的目的只是检查,还是有商量的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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