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并意图克扣的行为,最高可以要求几倍赔偿金

厂方违反法律、法规,我自动离开。他们克压了我的一个月的工资;意图在我败诉后,再以旷工的名意吞没我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第三条,除了要回工资和25%的补偿外,我还可以要求被申请方支会赔偿金。请问,我最高能要求几倍的赔偿
具体条款 |或是案例 我已工作两年多了,我只想就这一单独恶意克扣行为要求赔偿金。其他权利与主张我已另案处理完了
我本人的法律知识也是非常丰富的,希望门外的人不要说话。
我不是辞职,我是依法和他们解除和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我有独立行使法律行为的能力,且已打败了一个无良律师了。 。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并意图克扣的行为,最高可以要求二倍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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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并意图克扣的行为,最高可以要求二倍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拖欠工资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处以拒不整改企业支付职工应发工资额50—100%的赔偿金,处以屡教不改企业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一)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2日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约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则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给劳动者结算工资报酬,则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三)用人单位支付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支付工资的,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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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0-21
拖欠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最高可以主张1倍的经济补偿。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21
1.厂方违反法律、法规,我自动离开
不管违反什么法律法规,只要是你自动离开的话是依法没有赔偿而只有补偿,如果是厂房违法解雇你才有可能主张双倍赔偿

2.对于恶意拖欠工资,并意图克扣的行为,最高可以要求几倍赔偿金
只要拖欠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38、46、47条
对于拖欠的工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5条
只有补偿而没有赔偿,工资也是可以要回的

3.请问,我最高能要求几倍的赔偿
反复强调,只要是自己辞职的都没有赔偿。因此建议你不要自动辞职,只要你在单位一天就得发你一天的工资,不发就是违法
另外想问一下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话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82条

因为建议你不要主动辞职,和单位协商时注意有理有节,协商不下注意及时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第4个回答  2010-09-2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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