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没认定工伤死亡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工伤职工没认定工伤死亡,只能按非因工死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受伤员工的劳动合同;
2、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事故调查表,事故经过的详细描述,盖章;
4、考勤记录,需要公司盖公章;
5、外地户口居住证复印件,本地户口不需提供;
6、居住证明,社区开具,本地户口户籍社区开具,外地户口居住社区开具;
7、证人证言,固定格式,需要2证人签名按手印身份证复印件;
8、病例住院小结报告单片子;
9、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本人签字即可;
10、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能力申请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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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工伤职工没认定工伤死亡,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而死亡的,只能按非因工死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的。
法律依据参考:《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第2个回答  2010-09-06
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向劳动行政部门或上一级政府提出,要求重新认定
否则,属于非因公死亡的情况,参照“《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10-09-06
这个问题没太看懂。没有认定工伤怎么称工伤职工。
工伤职工的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赔偿”。
非因工死亡人员应对其直系亲属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如果直系亲属有符合供养条件的享受休养待遇。各地都有规定,像我们辽宁,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享受3个月上年月社平的丧葬费,10个月上年月社平的一次性救济费,直系亲属符合供养条件月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数额的生活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30
按照当地标准一般需要赔偿相当于当地工资标准的20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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