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单位年假,我辞职了,单位可以扣我的工资吗?

我们单位2009年效益不好,然后就放员工年假。14天年假放完了,可是单位还是放我们年假,我年假已经欠到2013年了。中途我也用加班抵还了一部分欠余的天数,可是我现在辞职了,还有一部分欠下的年假没还完,单位要扣我工资。我想咨询一下,他们的做法对吗?他们的做法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1、单位效益不好,让劳动者用以后的年休假来抵,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违背了《休假条例》的宗旨。2、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放假,不是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一个月内不能扣任何工资。3、如果单位要扣工资,你可以此为由提出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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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6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克扣工资,克扣工资你可以立即辞职,并要求补偿,也就是你干一年给一个月,没有你单位这么玩的。是不合法的
第2个回答  2014-03-06
单位这样做是明显的违法,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单位会因他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你的要求一定会得到支持,你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护。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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