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行李没有按时到达可否索赔

如题所述

1. 如果旅客的行李未能按时到达目的地、损坏或丢失,他们应在候机厅内的行李服务专柜进行声明,航空公司会提供协助。
2. 对于已投保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提供所需材料,协助旅客向保险公司索赔。
3. 发现损坏行李的旅客必须在收到行李后的7天内向航空公司提交书面索赔。
4. 对于国内航班,如果行李价值不足100元人民币/公斤,航空公司将根据行李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5. 国际航班行李延误的赔偿标准为:经济舱300元人民币,公务舱400元人民币,头等舱500元人民币。
扩展资料:
1. 航空公司应对旅客乱丢的托运行李从托运到交付期间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2. 如果航空公司能证明已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损失,或不可能采取措施,则不承担责任。
3. 如果行李损失由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
4. 如果行李内物品造成旅客伤害或行李损害,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若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对他人物品/航空公司财产造成损害,旅客应赔偿所有损失和费用。
5. 对于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的不宜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丢失或损坏,航空公司仅按一般托运行李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6. 在联程运输中,航空公司仅对发生在承运航线上的行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南方航空-行李丢失/延误/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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