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三方协议的违约金,以及三方协议。

你好 ,我是大三的学生,我和一个企业签了三方协议里面有违约金5000元,如果我去了企业,实习期满了再辞职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我在网上看的在去了企业报道后,三方协议就自动解除了,是怎么回事。谢谢。

  一,三方协议及违约金问题:
  1,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参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来约定违约金;
  3,关于三方协议:
  (1)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
  (2)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3)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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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12
要啊,不然怎么叫违约。但看实习情况定,有些没写违约金的都要你交的
肯定不是啊,毕业后拿还有个鸟蛋啊。。。。
还有三方可以有违约金的,而劳动合同一般是不能有的,楼上的说法错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肯定要啊。。。 你跟企业签约的合同不会只有实习期。企业会说明几年合同,几个月的实习期。在这期间任何时刻,都会付违约金的。 但是这份企业,像我们公司就是跟你签3年合同,6个月实习期,实习期可以随意辞职不用付任何违约金,但是转正就不行了。 看你的说法,是从实习开始就不能离职的。你要注意一下这种公司,很可能把你当免费劳动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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