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八条:

一、外包人员管理: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门牵头会同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确定对外招标的参考价格和相关条件、制作标书。

五、外包人员管理:招投标管理。由采购部组织外包项目的公告、招标会等相关的招标、评标工作,并与外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三日内将外包项目的有关资料报档案室存档。

六、外包人员管理:外包期间的质量管理。业务外包部门依据合同的规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考核与服务质量的监控工作,定期收集信息,并将相应的信息填入《外包服务质量统计表》与付款审批但一起作为付款的依据。

七、外包人员管理:奖励规定。对于在外包期间公司内部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合同,积极发现问题并反映问题,避免企业损失的相关人员,给予不高于节省部分10%的奖励,单笔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具体奖励比例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八、外包人员管理:处罚规定。1、对于未严格按招标程序进行外包项目,对采购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记过”处罚,并进行相应的罚款。2、合同期间,业务外包部门没有履行职责定期检查,及时反馈信息的,给予相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3、对于财务人员收到相应信息为在付款时准确的体现,视情况的轻重给予相关负责人200元以上的罚款。4、外包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达到合同的要求,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对公司形象、财产造成损失者,外包业务部门负责人未提出解决的办法而由其他部门发现后,对外包业务部门负责人按人力资源制度的相关罚则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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