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间盘突出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不是
“从理论上来说,腰椎间盘突出并不是工伤,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多多少少每个40岁以上的患者都会有一些腰椎间盘突出,只是有的患者症状比较严重,在工作的诱因下诱发了而已,而有的患者本身就有这个疾病,所以腰椎间盘突出是不太容易做工伤鉴定的,腰椎间盘突出的患者可以选择到医院进行保守治疗,90%的患者都可以通过保守治疗进行缓解,而剩下10%的患者,因为症状发作比较频繁,或者在平时的时候症状较重,只能通过手术来进行治疗,从理论上来说,这种疾病是不能够去诊断工伤的。”
腰间盘突出一般不做工伤处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工伤
什么才是工伤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属于工伤。2、在工作场所内工作时,在工作场所进行预备性工作或下班后发生的意外伤害。这种腰间盘突出并不是工伤的表现。
腰椎间盘突出在正常情况下并不属于工伤。由于腰椎间盘突出是由于长期的劳损而导致的疾病,也就是由于长时间不正常而导致的纤维环破裂,导致局部神经受压而导致的一种疾病。
总结假如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意外,导致急性腰椎间盘突出还是可以算作工伤的,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和工伤的待遇是一样的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可以去当地的鉴定部门鉴定一下。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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