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基本工资是六千,而劳动合同上面却写着三千五,对员工有什么不利吗?

如题所述

基本工资定在6000元,劳动合同写在3500元。这个看似霸王条款,其实很常见 对于员工来说,有三个不利因素:第一,社保缴费基数可能会减少 其次,养老金可能会缩水 第三,经济补偿可能会减少 下面结合问题,做一个具体的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底薪6000元,与劳动合同中写的3500元有本质区别。效果不同。 6000元基本工资属于企业与职工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3500元具有法律效力。不同的分配形式 口头约定的6000元可能不全是工资。其实工资只有3500元,从企业工资总额中列支;另2500元根据员工提供的发票和企业的报销情况,从企业其他费用中列支 例如,员工的电话账单、机票、商务招待发票等。不同的角色 所谓6000元底薪,可能只是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的幌子,是吸引和吸引员工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上限;3500元是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常态化标准。

二、基本工资定为6000元,劳动合同中写着3500元。对员工不利的因素有哪些?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可能会减少 如果基本工资6000元,有可能按照工资只发3500元,另外2500元按照发票金额报销,即员工每月提供2500元发票,企业报销员工这部分费用,这样,其实个人的缴费基数只有3500元。比如个人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的总缴费比例为8%+0.5%+2%+12%=22.5%,6000元为缴费基数:6000 * 22.5% = 1350元,3500元为缴费基数:3500 * 22.5% = 787.5元,由于缴费基数减少,分配到个人账户的金额会减少,社保缴费指数也会降低。

因此,退休后的养老金也会缩水。经济补偿可能会减少,当企业管理不善时, 面对破产或裁员,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付工资为准 如果企业只支付3500元作为工资,另外2500元以其他发票报销的形式支付,那么实际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就变成了3500元,特别是工作年限长的员工。巨大的损失。

写在末尾:目前的就业形势并不是特别乐观,无论是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还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都很难找到满意合适的工作。 大多数面试官在找工作时都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面对一些企业提出的工资或霸王条款,只能勉强接受。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员工来说,建议在找工作时记住,以合同上签订的实际金额为准,不能被企业口头约定的工资所蒙蔽。 即使不能按约定金额签字,也要询问工资构成,摸清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了降低社会保障缴费的成本,许多私营企业将原本属于员工的工资分成两部分 部分以工资形式支付,并写入劳动合同 另一部分要求员工凭发票报销 对于这种合同,签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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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6
这样子一旦被辞退之后赔偿的金额会低很多,对员工很不利。还有就是交纳的社保并不是按他的6000来缴纳,是按他的3500来进行缴纳,所以员工的五险一金缴纳的也会很低。
第2个回答  2021-05-05
对员工会有很大的不利,这样子可能会使员工在遇到薪资问题的时候,无法获得权益保障。
第3个回答  2021-05-05
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就会少缴很多,会影响员工将来的退休待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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