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21年5月入职,8月转正,22年9月27日公司提出要我转岗,我没同意,公司并没有和我续签合同?

在合同期内我已经按照当时的合同进行了一次转岗,现在公司没说和我续签合同,找我谈话还是转岗,或者给一个月的补偿,我不同意,当天强制将我的钉钉删除,导致我无法打卡上班,并且要求我进行交接。我目前是实习期3个月,8月份签了正式合同,截止到今年8月份,已经过了一个半月没有续签,应该获得多少补偿。是n+1+2n(无合同期)?还是多少?

有很多细节,无法确定,现在就已知信息和合理推测给出答案:

1:第一次转岗已过,不多讨论,第二次转岗是否和你干过(第一次转岗后的岗位)的或者合同约定的岗位的相关性大不大,是否是合理转岗,这个因素要充分考虑,因为如果论证比较合理,而且有合法合规规章制度等辅证,这种转岗也有合理性;
2:你说8月份转正,是21年还是22年,如果是21年,那么说明你签的合同,有提到续签合同,一个半月没签合同让人迷惑,我分析一下哦,你21.5入职,三个月试用期的话,说明你的合同至少是3年期限的,否则合同时间违法,三年合同,意味着不可能在22年到期。
所以:你可以把时间具体一下,在另作判断;
如果单位有违法解除行为,你可以获得出经济补偿金外的双倍经济补偿金额度的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1.5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及3个月工资额度的赔偿金,合计是4.5个月的工资;
如果未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获得1.5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
当天强制将我的钉钉删除,导致我无法打卡上班,并且要求我进行交接。这一点你证据固定,与同事领导的工作沟通,照片,电脑操作记录记日志等,这属于同人单位的恶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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