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双重性有哪些表现形式?

如题所述

1、语言的任意性:声音与意义的结合是任意的,二者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声音与意义的结合是不可论证的,完全是使用语言的社会集团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习惯.能思维、会说话、能制造和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

2、徐冶琼提出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认为在一个词的内部,语音与语义的结合是绝对任意的,而在词与词的组合中,又是相对任意性的,如“墙”的音义结合就是绝对任意的,而“枕木”则是相对任意,可论证的。

同一个事物在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中的不同语音形式正好说明语言的任意性,如汉语叫“鸡”,英语叫“hen”,“枕木”也可以叫“搭木”。

3、语言的双重性表现在: 用自身无意义的语音构成有意义的语言单位,小单位构成大单位。

扩展资料:

语言创建之初是任意的,但后来一个新造的词是显而易见的。正如“窗口”,“窗帘”。 中国中国马,牛,喜鹊,鸟,鹅,鹅,鸽子等,模拟自然的事情构成的声音。

然而,存在这种模拟的话,可以联系不上的声音和意义的语言,没有任何纵观人类语言的特点,一方面,语言的词汇系统模拟的话,这种性质的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没有系统,在客观世界中的声音可以模拟的东西是少数。

另一方面,即使有声音的东西,人类记录这些现象,这个词是不是一个仿真模拟的方式,一些语言,有些语言?不模拟模式。

例如,“猫”,中国概念毛和猫的叫声十分接近的模拟,但英语是猫是聊天,法国,德国卡特尔俄罗斯KOT,没有模拟记录。

有不同的声音和意义的联系方式:刀,树,水,路,他的妻子,太阳,月亮,中国的声音和声音的英文的形式不相同的。像上面的这些话,仁道,树,水,陆,杞子太阳,月亮,英语发音的发音是一个人的秀,刀,树,水,路,妻子,太阳,月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语言学

百度百科-任意性

百度百科-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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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6
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尔就语言符号、所指、能指三者的基本关系作过详尽阐述。他指出:所指和能指的关系是任意的。或者,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的相连接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他同时强调指出:就所指和能指来说,语言不可能有先于语言系统而存在的观念和声音,它只有这个系统产生的概念差别和声音差别,一个符号所包含的观念和声音不如围绕它的诸符号的要素那么重要。一个要素的价值只因为另一个相邻要素的变化而变化。
二、语言的绝对任意性与相对任意性
任意性,是一种现象,一种有变化的现象,不仅从个人学习语言的历史中可以看出,而且可以从语言的发展史中看出。几乎所有语言的历史都以神或圣人为物命名开始。例如,《创世纪》说:“上帝把所造之物拿给亚当,看他怎样称呼,于是不管亚当怎样称呼每一有生之物,所呼之名即是此物之名。”
索绪尔认为,语言符号是一个两面的心理实体,是一定的听觉形象和一定的概念的联系,简单地说,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任意性的意思不是说能指完全取决于说话者的自由选择,任意性是无理据的,符号同它的所指没有自然联系。语言符号任意性这条根本准则不妨碍我们判断出什么是绝对任意的,即无理据的,什么是相对任意的,即有理据的(Saussure,1916:180)。他举例说,vingt(二十)是绝对任意的,而dix-neuf(十九)不是完全任意的,因为它能唤起与这种语言共存的要素dix(十)和neuf(九)等之间的联系。“某一语言演化的整个过程,可能表现为在绝对任意成分和相对任意成分之间整体平衡中上下波动”。任意性涉及两种关系:一方面是符号(单个符号)内部概念和听觉形象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符号外部要素和要素(复合符号)之间的关系。前者的关系是绝对任意的,后者是相对任意的。也可以说,在符号层面能指和所指间的关系是绝对任意的,在句法层面符号与符号间的关系就是相对任意的。
语言是先有符号系统,然后符号才有意义可言。语言符号的表示在一定程度上是任意的,相对于相同事物如“书”,在英语中是“book”,而在日语中则有别的读音。不同语言中相同事物的表达是任意的,不具有理据性。但是像汉语数字表达“一、二、三、四、五……”在表示“十几”时又具有相似规律。母语使用者不感到任意性。词、词组、句子,直到语段这一切的所指都是那样自然,合理,有例可援,有类可比,那样有规则。另外,初学外语的学生最容易感到语言的任意性。无论是语言的书写还是语法规律都具有任意性。当然,语法规律更多的是对现有语料总结提炼出来的语言规范,是在绝对任意性基础上总结出的具有相对任意性的行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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