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的无为,寡欲,静,水有关内容

如题所述

157****1176 :你好。
【道德经】
老子教导我们说【无为】就是遵循、顺应自然规律。把个人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界,就是【有为】。老子肯定了自然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规律。他把这种规律称为【常】。也就是万物不变的规则。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章说:“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寡欲】。道德经第十二章,说的很清楚,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不去欲就不会知足,一个过于贪婪的人永不会满足。就永远不会快乐。【知足常乐】。清心寡欲,才能知足,知足才常乐。
【静】:道德经第十六章开篇就讲:“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虚和静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但由于外界干扰、诱惑、人的私欲开始活动,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守静”,以期恢复心灵的清明。
【水】。道德经第八章教导我们:“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为人做事以【水】为准绳。以水德为目标。水能滋养万物、而至柔,顺势而为而不争胜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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