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 精神病患者的证言、证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何种情况可能被法官采纳?

请大人们回答一下!最好给出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

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或者是发病期间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说的证言、证词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非发病期间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只要证明当时精神状态是清醒的,其证言证词是可以被采纳的。

《民法》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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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1
《民法通则》有规定,精神病患者清醒期间的证词可以采信
第2个回答  2010-05-19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证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20
看了几个会看见发开始懂了 飞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