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旷工三天.我公司算我自动离职,扣发了我当月的工资.,但我公司说员工手册上有说明,这样合法吗

我旷工三天.我公司算我自动离职,扣发了我当月的工资.,但我公司说员工手册上有说明,员工手册只在我们入职当天给我们入职员工传阅了不过10分钟,叫我们签了名..我想问一下,他们这个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旷工三天扣一个月的工资不合法。除非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是不能扣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旷工当天的工资。但不能违法扣除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应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扣除工资。
法律分析
劳动者存在旷工,用人单位只能扣除旷工天数相应的工资。要扣除当月工资跟上月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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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7
1、旷工三天只要被公司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方式)定义为严重违纪且制度程序合法(即报劳动部门审准),算你自动离职是OK的.基本上,各企业都把旷工三天当成严重违纪,视为自动离职(没有除名就算你好了).
2、扣发你当月工资是不对的。但是,不知当月你是几天出勤?一般公司规定旷一扣二或者扣三。如果你只上了几天班,那么扣了你当月工资则可能是正常的。
3、说实话,象你种喜欢旷工的人,到哪都不会受欢迎的,因为,你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10
严格来讲三天旷工不能算是自动离职,除非公司员工手册上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规定或者规定的旷工时间是一周以上,你就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可以要回扣发的工资。如果公司这时辞退你,还可以得到补偿。
第3个回答  2010-06-10
这个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有规定,单位不能扣押职工工资,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行为的,按照内部规章处理
第4个回答  2010-06-10
扣发当月工资是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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