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如何拿走档案

如题所述

辞职了拿走档案的方法是:
1、找好档案接受地
(1)首先要先找好档案接受地,如果没有找新工作单位,可以将档案存放在户籍地的人才中心、人才市场或人社局进行管理。
(2)找到了新工作单位,且新工作单位有人事权,可以将档案存放在新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
(3)找到了新工作单位,且新工作单位没有有人事权,将档案存放在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2、开调档函
带上个人身份证和离职的证明材料去接受地申请开调档函,开调档函时有很多的信息需要填写,填写个人身份信息、档案转入单位、转出单位的时候也要确保内容正确,否则会影响调档。
3、去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
去原单位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原单位收到调档函后,将你的档案通过机要通道转到档案接受地。注意调档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原单位办理转出档案的手续,如果过期了就要重新进行办理。
4、去档案接受地办理存档手续
档案转到接受地后,带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照片,去接受地签订人事代理手册,领取一份存档的证明。
如何查询档案存在哪里?
1、咨询人事部门
人事部门通常会负责档案的管理和存放,你可以直接咨询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自己的档案存放地点。
2、查看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
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通常会有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你可以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了解自己档案的存放情况。
3、联系前同事
如果你有良好的与前同事的关系,可以直接联系他们,询问档案的存放地点。他们可能会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帮助。
4、查询公司内部系统
一些大型企业会有内部系统用于管理员工档案,你可以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档案所在地。
总之,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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