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底薪1500一个月 属于双修职员 每月休息8天
公司过年正常放假是从2.11日-2.20日
我因为家中有事便在2.1日开始请假 等于请假十天 但在收假时候 我准时上班
三月发工资时 我2月分工资只拿到600块
我打电话问人事部 他们说是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计算的
我只想谁知道这样对不对告诉我 如果公司这种计算方法对 请把劳动法的条条句句 搬上来 并且解释给我看 让我 明白
谢谢 请不要随意粘贴一大堆劳动法的废话给我 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
怎么算 能说 说的过去呢 我过年那十天假 不应该给我放么 不应该带薪么 我1号-10号 请假 公司说只扣的当天工资 我21号正常上班 凭什么多扣我几百块 扣也就算了 你就说 公司规定呗 我去问了 竟然说劳动法规定 我就要找个理 我就要知道是那条劳动法规定的 可以这样计算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