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克扣工资问题

1.我在一家咖啡厅上班。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老板说每个月要从工资中扣除100元,做满一年扣除12月后以双倍返还。就是2400。若未做满一年提出辞职扣除的钱不返还。这样合法么?
2.十一国庆和中秋节国家规定三倍工资。我每天工资是50天。假期期间工资应该是200块一天。一共4天,由于期间我休息了一天。就是3天的假期工资600+1500=
2100可是实际只拿到了1800。这样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难道是我算法不对么?请指正。

1、首先对于用人单位的做法和约定是违法的行为,基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扣押你的劳动报酬、约定不能辞职,你是可以随时可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承担因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返还你的工资报酬。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劳动合同法38、82、84条
2、你的计算是错误的,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是日平均工资的三倍,假如你的工资是50元,那么你的节假日工资就是150元而不是200元。法律依据:劳动法44条追问

有一个新问题。如今生意不好做。老板规定了新的奖励。如若营业额未达到要求就从员工工资中克扣。这样合法么

追答

不合法,奖金是包括在工资里面的,工资是你们签订合同是约定好的,不能随意变更。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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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9
1、不合法。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
2、国庆节前三天加上中秋节一天是按照日工资三倍计算加班费的。除去法定三倍的加班时间,其余时间单位如果让你加班且未给你安排调休的,应该按照一天工资的二倍计算加班费的。
如果单位没有给你支付加班费,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监察部门立案处理。
第2个回答  2013-10-29
我是老板的话我就说这是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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