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处理的四个途径

如题所述

劳动纠纷处理的四个途径: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的分类:
1、依照关于劳动仲裁被告方总数是多少的不一样,可分成本人关于劳动仲裁和团体关于劳动仲裁;
2、依照关于劳动仲裁的_容,可分成:因执行劳动合同书产生的异议;因执行集体合同产生的异议;因公司辞退、开除、解雇员工和员工离职、自动离职产生的异议;因实行国家相关上班时间和歇息请假、薪水、商业保险、福利、学习培训、劳动防护的要求产生的异议等;
3、依照被告方国藉的不一样,可分成中国关于劳动仲裁与对外关于劳动仲裁。中国关于劳动仲裁就是指我国的用人公司与具备中国籍的员工中间产生的关于劳动仲裁;对外关于劳动仲裁就是指具备对外要素的关于劳动仲裁,包含我国在国外开设的组织与中国派往该组织工作中的工作人员中间产生的关于劳动仲裁、外国投资公司的用人公司与员工中间产生的关于劳动仲裁;
4、依照关于劳动仲裁的行为主体来区划,可分成执行劳动合同书异议、辞退异议、解雇异议、离职异议、薪水异议、商业保险异议、福利异议、学习培训异议这些。
综上所述,公正及时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法从性质上说是程序法,通过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具体程序制度,使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因此,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偏袒或者歧视任何一方;同时,劳动争议在处理时应注意及时处理,防止久拖不决。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特殊性,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就业、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切身利益问题,如不及时予以处理,势必会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