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这个词语,就像
余华自己说的那样,本身就是一种承受而非进攻,是一种承受苦难的力量,厚积薄发型。而能有资格论述这个话题,讲述这个话题的人,必定需要承受过无数苦难经历的人,那最好就是一个老人。因此,主角得是一个经历沧桑和变故却依然拥有着沉默力量的老者,富贵就是这种人。而作者彼时是个相对较为年轻的作者,若以
第一人称叙述,说服力就难免会欠缺得多。那有人就会说了,那可以以第三人称进行呀?你若是试着去写过你就知道,叙述的自由性最好的还是第一人称,他可以直观的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或者是总结,因为他经历过,可以省略一些必要的经历交代,相比起第三人称的叙述,不可谓不自由得多。并且,“活着”这个沉重的话题,只有经历者自己本身的叙述才更具有心灵
冲击力!叙述者平淡无奇地讲述自己的苦难过去,在讲述中语气平淡,就更有对比的冲突性,也使得这些悲剧更具有爆炸感,这种方式无意是相对来说最佳的。再者,第一人称讲述这个故事,架构随意的多,余华很懒,难得写动辄几十万字的小说,这本书当初只是一本中篇,余华本没想过扩大到十万以上的字数,只是
张艺谋的“贪心不足”使得余华在他的要求和建议下不断地加戏,即便如此,本书字数也才算是长篇中的短篇,有些出版社甚至定义为中篇。最后,活着通过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转换可以实现让读者介入其中,置身为那个收集民间歌曲的年轻人,便可以使文章更具直面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