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如题所述

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全会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具体措施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障,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1971—1975年“一定5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头粮。

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1979年和1980降低10%到15%,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它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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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4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随后,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指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后,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制订了继续深化改革的总体蓝图。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8年10月,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次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战略部署的重要会议,对于开创我国农村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继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以此为起点,经济体制改革踏上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征程。
党的十七大对未来5年和更长时期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提出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为主题。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毫不动摇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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