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问题!

我是10届毕业生。7月份和公司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但是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说试用期完再签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还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争协议(好像2年内部能从事其他竞争公司工作,违约金5万)。使用期合同规定试用期工资2000元,公司口头答应转正后工资3000元。我查看了相关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发现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试用期合同无效。并且,试用期工资应为转正后工资的80%以上。所以觉得自己被骗了。我现在想知道如果现在我想辞职该怎么办?我需要向公司交违约金吗?我是不是真的2年内不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了?辞职后我应该遵守什么协议?辞职后我要负什么责任?
还有,当时都签了2份协议。但公司都没给我,2份他都拿走了。
谢谢各位指点!

楼下的回答:既然这个试用期是违法的,为什么还要我来买单?如果都这样,公司是不是都只需要和应聘者签订试用期,制订试用期工资,而不用给转正后工资?公司就可以这样欺骗劳动者了?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因为事实上,你什么时候想走跟用人单位说一声,就可以辞职了,而且不用负任何责任,用人单位的合同两签是不合法的,所以他们有违约责任在先。
其次对于保密协议,首先你们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合同形式就有问题,因此保密协议也可以推定无效。
当然就算有效,也可以以他每月给你工资补偿才有效。

最后,我劝你不要说给你80%为什么现在才给2000 难道你愿意公司等你转正后给你2500吗???你那样算 公司试用期应该给你2400 但是我作为公司你要那样算的话 我就转正给你2500~~~

还有就是,如果你的公司还算是个正规公司的话,可能是你们人事那边的人不太懂法,你可以跟他们说,让他们签正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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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1
二年内不能从事同类竞争公司工作的话,企业应每月向你支付竞业补偿金才行,否则竞业限制无效的。你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一次给你。约工资的2/3。 就是你不要他们那里上班以后,二年内,他们每月就这样付钱给你,否则这个协议无效,你可以去同类企业上班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16
劳动合同法19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你签的那个试用期合同属于正式的劳动合同。换句话说你已经和用人单位签了短期雇佣合同,所以其它两个协议是有效的。你必须遵守,否则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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