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方案有几种方案

拆迁安置方案有几种方案我是一名平头百姓现在面临政府电网拆迁,我们当地政府给出我们,1货币补偿2自拆自建,两种安置方式,并没有网上所说的产权置换,请问这样合法嘛?

安置方式

实行多种安置方式。在居住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跨区域异地安置的基础上,增加本区域就近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异地安置的补偿安置标准基本等同。

动迁应安置人口认定标准(享受过安置补偿或政策优惠的,就不能作为应安置人口认定,不能享受托底保障,但作为房屋权利人,可以得到房屋上的补偿。)

标准一 :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标准二 :

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二)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三)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四)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五)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六)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准三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二)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三)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四)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五)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的相关拆迁规定,除了法定的应安置人口外,拆迁期间报入户口的下列人口可以安置:

1、按政策回沪(插队落户、之内、冤家错案平反,刑满释放等)但户籍尚在办理过程中,于拆迁期间报入户口的。

2、拆迁期间,因出生报入户口的。

海城市房屋拆迁面积认定

根据沪房地资拆(2001)673号文《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第12条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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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4
(一)产权调换
1、有关标准
拆迁补偿内容主要由房屋的重置价格折合成新补偿款、房屋室内外装饰及附属物补偿款组成,价格以具有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结算依据。
拆迁补助内容主要由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拆迁补助费组成。
(1)、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标准:以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计算。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以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元计算。
(3)、临时安置过渡期限:临时安置过渡期限暂定8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待安置房交付使用后按实际过渡时间(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交付之日止)结算。因拆迁实施单位的责任造成过渡期限超过8个月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上述规定标准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移电话、宽带网补助费为208元/部;拆移有线电视补助费150元/户;拆移空调补助费150元/台;拆移太阳能热水器补助费100元/台。
2、安置房地点。丁沟集镇三洋河以东,振兴东路南侧。
3、安置房户型。安置房按容积率1.1统建4+1(储藏室)楼房,安置房分大、中、小三种户型,即140㎡、120㎡、100㎡、(140㎡×2、120㎡×2、100㎡×2),建筑结构详见户型平面图。
安置房的最终结算面积以房管局有关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4、安置房相关建设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安置房建设标准及质量符合国家、省相关住宅规范要求。
5、安置房的选择
根据被拆迁人搬迁让房的先后顺序(以签订协议、腾空让房并保持房屋原样、送缴钥匙的先后排列顺序),挑选同拆还面积基本相当的幢号、室号。底层储藏室随房编号确定,不另行选择。
6、产权调换结算标准
(1)安置房面积与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每平方米500元结算。
(2)安置房靠户型安置面积的部分(10平方米以内)按每平方米600元结算。
(3)安置房自然超出靠户型面积的部分按每平方米1600元结算。
(4)楼层差价(不含底层储藏室):一层每平方米减少50元(450元/平方米);二层每平方米增加50元(550元/平方米);三层每平方米增加50元(550元/平方米);四层每平方米减少50元(450元/平方米)。
(5)底层储藏室价格:每平方米400元。
(6)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少于合法的主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00元补偿。
(7)物业管理费用:由拆迁人或者拆迁实施单位为被拆迁人代交一年物业管理费用,一年后由物业公司按有关文件向住户收取。
(二)、货币补偿
1、拆迁补偿内容主要由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款、区位补偿指导价、房屋室内外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款组成。
2、拆迁补助内容主要由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电话(宽带)、空调、有线电视、太阳能等拆移补助费等组成。
3、有关标准
(1)区位补偿指导价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
(2)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标准: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
(3)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5元。
4、临时安置补助费按3个月结算.
5、拆移电话、宽带网补助费为208元/部;拆移有线电视补助费150元/户;拆移空调补助费150元/台;拆移太阳能热水器补助费100元/台。
六、拆迁补偿安置结算方法
1、产权调换的,在安置房选定后15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江都拆迁安置指挥部通知被拆迁人办理领房手续。
因被拆迁人的责任拖延回迁的,拆迁人停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凭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办理产权手续,免缴契税。追问

能在请问一下,村里给我们被拆迁人安排的宅基地需要扣除我们房屋价格的百分之20这样合法嘛?

追答

这是不合法的,你必须要村里拿出这方面的文件,这文件必须是县级以上政府的红头文件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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