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理商授权后,代理商凭次授权参加招标,中标后不从我公司采购,该如何处理?

我们是生产厂家,前段时间应一机电工程公司要求对其授权(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我公司产品参加了一次招标,其中标书中的品牌及规格都是我公司的,结果该公司中标后由于付款方式的原因,现在他们向别的公司采购了。
我们为这次招标工作付出了很大的财力及人力,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可以追偿一部分成本投入,请高人赐教! 穷的是在没分了,请见谅!
感谢回答,我们现在也准备向使用方发函说明情况,因为代理商选用的产品从产品品质上来说和我们是有差距的,所以这也是为了保护我们产品的声誉,只是现在不知道是直接发给使用单位还是发给招标公司(代理使用单位的招标)

1、如果中标方没有明确对你方进行承诺和双方签订合同,则你方权利未受到保护,你方仅仅是单方面授予对方一定权利,对方并未承担任何义务。如果对方进行承诺或有书面约定承担一定的义务,你方应当据此向对方索赔。
2、此外,你方还应当向招标人提出,该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执行合同,从维护招标人利益的角度,进一步维护你方利益。
3、首先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声明,如招标机构没说法再向业主单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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