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生产厂家,前段时间应一机电工程公司要求对其授权(授权书及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我公司产品参加了一次招标,其中标书中的品牌及规格都是我公司的,结果该公司中标后由于付款方式的原因,现在他们向别的公司采购了。
我们为这次招标工作付出了很大的财力及人力,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可以追偿一部分成本投入,请高人赐教! 穷的是在没分了,请见谅!
感谢回答,我们现在也准备向使用方发函说明情况,因为代理商选用的产品从产品品质上来说和我们是有差距的,所以这也是为了保护我们产品的声誉,只是现在不知道是直接发给使用单位还是发给招标公司(代理使用单位的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