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会计高手帮忙!
1、我公司是分公司,注册资金是0,独立核算。老板在外地还有一个投资公司,公司的资金都是老板投的,而且想用他的投资公司的名义投入资金到我分公司,而且要入到“实收资本”科目里,说这样才能体现出投资。可是分公司不是没有实收资本的吗,资金一般通过往来科目走的吗?可以这样操作吗?我问了几个同行,都说不行,而且也问过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也说不行,如果想入“实收资本”科目就改成子公司,要去换营业执照,我也觉得应该这样做才对。但老板投资公司的会计却说她也问了当地的事务所说可以,老板非要我这样做。我没办法,就先入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里了,而且老板以后还要陆续投入资金到我分公司里,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很头疼!
2、还有,老板和总公司的老总签署了一个协议,说总公司的老总在我公司占5%的股份,每年还要分红,我也不太明白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都需要哪些正规的手续?
但现在问题是老板的投资公司已经把把投资款打到我分公司的账户上了,现在该怎么办呢!有人说我可以入实收资本,到时候汇总到总公司都体现在总公司的账上的实收资本中,我们分公司的不对外,这种说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