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老板在3月份又投资一家新的公司,三股东合伙,我们老板投资了一辆价值30万的车,但是买车的时候实际产生的费用是27万,填的名称也是我们老板个人的名字。其他两个股东承认这辆车价值30万,并可以做为我们老板出资的一部分,这样买车的发票就不能做为原始凭证上帐了,请问大家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这车做为固定资产做到帐上?
刚才有位副总裁解答说只要有股权投资协议,和验资报告等资料,不用原始凭证也可以做帐,那这个股权投资协议是打印一份关于投资情况的协议书?还是以公司章程再做一个章程修改决议,打上这辆车的投资情况?要三位股东签字加盖公章吗?另外验资报告我们已经验完了,并有各股东的投资金额共200万元存入银行的原始凭证。做这辆车子的凭证时,不用任何原始凭证,直接做个凭证就可以了吗?这辆车子是我们老板投资的,我做借:固定资产 300 000元
贷:实收资本 300 000元 时摘要要不要注明我公司老板的名字。还是不太明白,,高手请详细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