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进行劳动仲裁的被诉方应该是谁?

如题所述

  一,被诉方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因为当事人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只和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所以要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是派遣单位。
  二,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
  1,《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3,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4,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5,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三,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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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9
应该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第2个回答  2013-11-07
用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不安排带薪休假也不支付相应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也不支付 被用工单位无理解雇的赔偿金都不支付,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把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作为被诉方,还是把派遣公司单独作为被诉方?还是把用工单位单独作为被诉方? 注;我们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盼望您的答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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