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工作交的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转户口所在地与原交的保险合并

我原单位在湖南,是水利局下属的单位,属事业编,现在已经停薪留职了。我现在在辽宁省工作,我想在这边交社会保险。请问,我能不能把湖南那边的社保停了,然后在辽宁这边交,等以后再把辽宁这边的保险转回湖南去和原有的已交的保险合并,累计年限?

现行政策规定,你可以选择在湖南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到辽宁续交社会保险,到时可以合并算累计缴费年限。至于到退休后是在湖南领退休金,还是在辽宁领退休金,这就不是自己选择,而是要对照政策来确定的了。
一是年龄政策。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到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到原参保地合并计算。
二是缴费年限。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是以那个所在地连续缴满10年。如果你以后在辽宁连续缴满10年,则就在辽宁领取。
累计缴满15年,但各地都未满10年的,却到户籍所在地领取。
具体内容你可以研读国办法[2009]66号文件,理解其精神。
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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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2

在不同的城市工作过,养老保险的转移和合并怎么操作呢?讲解一下基本步骤

第2个回答  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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