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卖房违约者继续履行合同吗?

如题所述

”2、《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3、《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孟宪江法律热线解读以上规定是这样认为的: 在你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房价已确定,按照政府引导虽然房价现已上涨,但合同仍应按照当时的约定来进行,现在卖方想要加价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而,你可以要求他按照约定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他不继续履行,你可以要求他负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解答请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和决策尚需慎重。孟宪江法律热线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上法律服务与现实生活中法律服务的团体机构。“ 孟宪江法律热线,排忧解难天天在线”-----创立中国法律服务第一品牌我们一直在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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