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协和医院恶意克扣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本人于去年3月2日看到新昌协和医院招聘信息,并准备应聘到新昌协和医院,2019年3月5日通过微信和杨红江院长谈妥工资后(试用期一个工资3万元,试用期满后工资3.5万元),于3月11日到达新昌协和医院,3月12日正式入职,4月1日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至4月13日已通过协和医院在职员工已证实3月份工资已发放,唯独我的工资未发,和医院多次协商,杨红江院长我的简历和我的业务水平相差太多为借口克扣我的工资。21天的工资应发20322.58元,只发了2521.00元,尚有17801.58元未发,我该如讨回这17801元工资?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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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4
不要谈劳动法,想像普京一样,开个核轰炸机在美国周边绕一转,秀秀肌肉,你呢,叫上你村子上的人,到新昌协和医院去示威。
第2个回答  2019-05-29
发生这种问题,叫我来说很气愤,毕竟确确实实上了21的班,理应发全额工资,只是象征性发了2000多元工资,叫谁都无法接受。
第3个回答  2019-05-23
这医院院长也太不讲诚信吧,什么样的人,太黑心了,把事做绝了,发的工资还不到承诺工资的1/8,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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