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报名了一家培训机构学习软件培训,共交了13890元的学费!在协议上有一条“超过12课时一律不给退费!”12课时也就是三个半天(共一天半)。而且不签的话,就无法学习!我想问下,这是不是霸王条款,是不是违背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这协议有效吗?他们现在说我上了16课时了,已超过了,不给退学费了!请问我能向学校退回剩余的学费吗?
请问,培训机构是归教育局管吗?我是要找教育局,还是消协
追答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当属于教育局。作为消费者,维权当然是消协呀,无论是对提供的服务或者出售的商品都可以找消协。
授课半年
追答绝对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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