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保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重症医保办理流程如下:
1. 参保人用自己名义写申请书,递交至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处;
2. 准备门诊病历记录,包含两年或近期记录;
3. 提供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 出院病历中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5. 在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 提交资料至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审核;
7. 审核通过,社保管理处提供表格,前往指定医院鉴定;
8. 鉴定后,医院在表格上盖章,参保人回社保管理处复审,提交一寸照片,告知指定就诊医院。
重症医保的覆盖范围:
1、定义:指为重大疾病患者提供的医疗保险,旨在减轻因治疗高额医疗费用而带来的经济负担;
2、疾病种类:通常包括恶性肿瘤、重型精神病、肾透析等重大疾病;
3、保险金额:保额较高,以满足重症患者的医疗需求;
4、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政策,报销比例可能有所不同,部分重症医保可能提供较高的报销比例;
5、资格限制:可能会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设定参保资格限制;
6、费用承担:部分费用可能由个人承担,如免赔额、自费药物等;
7、政策差异:不同地区的重症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涉及保障范围、报销流程等方面。
综上所述,重症医保办理流程包括参保人提交申请书、门诊和住院病历记录,填写申请表,经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审核并在指定医院鉴定后,最终提交照片并获知指定就诊医院,整个过程需要多个步骤和相关资料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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