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不发生活费怎么办

如题所述

1、与包工头协商要求其支付生活费,协商不成可以打12333向劳动局进行投诉。
      2、不发生活费的属于拖欠工资,因为生活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可以向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仲裁。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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