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安置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所谓医保异地安置,是指长期驻外地工作或者在异地安置退休的人员,要想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办理的手续。相关人员选择当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参保人本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发生的符合本市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就可以按照规定予以报销了。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安置,那么只能报销急诊医疗费,其他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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