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图书馆看书需要读者证吗?

如题所述

上海图书馆看书需要办理读者证,未成年人和成人都可办理。办理好读者证可享参考借阅、普通外借、参考外借等多种功能。申请者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办理。有效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或回乡证)、台胞证、军人证、护照(外籍人士)。未满14周岁无身份证者,可持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薄。
读者证办理
一、申办对象:
成人读者证,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少儿读者证,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申请方法:
申请者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办理。有效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或回乡证)、台胞证、军人证、护照(外籍人士)。未满14周岁无身份证者,可持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薄。
三、收费标准:

读者证功能名称押金使用有效期限使用范围说明
参考阅览功能永久上海图书馆、徐家汇藏书楼
普通外借功能100元
押金收现金
永久上海图书馆中文书刊外借室(1F)、上海图书馆24小时自助借还亭、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区(县)公共分馆、各街道(乡镇)基层服务点
参考外借功能1000元
押金收现金
永久上海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读者证均可使用“上海图书馆e卡通”和“市民数字阅读”远程数字资源服务
四、功能使用范围:

功能使用说明
免证网络学习室(GF)、中国文化名人手稿馆(3F)、联合国资料托存区(4F)
参考阅览上海图书馆所有阅览区、徐家汇藏书楼
普通外借上海图书馆中文书刊外借室(1F)、上海图书馆24小时自助借还亭、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区(县)公共分馆、各街道(乡镇)基层服务点、新阅读体验阅览室
参考外借基藏书库参考借阅处(1F)、外文图书会议录阅览室(4F)、赠书阅览室/友谊图书馆(4F)、新阅读体验阅览室

普通外借
室藏内容:
本室主要收藏部分中文图书(计算机类和文学类图书近2年)和当年的中文期刊(近500种)并实行开架借阅。持有普通外借功能读者证的读者每次最多可借10册书刊;借期28天;可在未过期的情况下,续借一次;如逾期,每册每天收取0.2元。目前与各区县馆和街镇服务点实行异地借还。本馆24小时可还书。(闭馆期间还书:请携带读者证,至上图东门24小时自助借还亭)。
服务形式:开架外借
读者证要求:普通外借功能
开放时间:
周一下午 13:30--20:30 周二至周日 8:30--20:30 (借书截止20:00,还书实行24小时)国家法定假日9:00--16:00(借书截止时间:15:30) 闭馆期间还书地点:东门24小时自助借还亭
普通外借须知:
1、进入中文书刊外借室,须凭本人持有的具有普通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
2、每证最多可借图书或期刊共10册,借期28天,可续借一次。逾期归还者须支付逾期费每天0.2元/册。持有逾期图书或逾期费未缴清的读者均不能继续借书,读者需要把已经逾期的书刊归还,并交清逾期费,才能继续借书。
3、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等可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技术处理。如书内盖有"书附盘"字样时,请注意查收。请爱护所借书刊及内附光盘(遗失、损坏,每盘5元),不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违者按"书刊资料赔偿规定"处理。
4、请妥善保管读者证,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去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承担。
5、如欲退证:读者须凭身份证、读者证和押金凭证办理退证手续,领取押金,办证处收回读者证。代退押金者, 除出示以上证件,同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6、残疾或70岁以上等有特殊情况的读者,如需代借,须书写委托证明。代借时,受托人须出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的读者证和委托证明。
参考外借
馆藏内容:
本馆在基藏书库借阅处(1F)和外文开架借阅区(4F)提供参考外借服务,基藏书库借阅处(1F)的借阅范围为书目查询系统中书目显示馆藏地在上海图书馆综合阅览室供参考外借的中外文图书(中文图书(1974年至今));外文开架借阅区(4F)提供外文原版新书(近3年)的参考外借服务。
服务形式:
基藏书库闭架自助借阅,iPAC目录查询,预约代查;四楼外文借阅区开架外借。
读者证要求:
参考外借功能
开放时间:
周一 13:30--16:30 (包括参考阅览)周二至周日 9:00--16:30 (包括参考阅览)
国家法定假日:周一 13:30--15:30 周二至周日 9:00--15:30
参考外借须知:
1.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外借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借阅基藏书库和外文借阅区(4F)可供外借的中外文图书。
2.基藏书库提供:1974年以后的中文图书,1974年之后、3年以前的外文图书;四楼外文阅览区提供近3年的外文图书。
3.每证可累计外借中外文图书6册,借期28天;在借期内,可续借一次,续期为28天(被预约或逾期的图书无法续借);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每天0.50元/册。持有逾期图书或逾期费未缴清的读者需要把已经逾期的书刊归还,并交清逾期费后,才能继续借书。
4.续借方式:网上续借(网址:
5.图书预约:读者可对已经借出的参考外借图书进行预约,详见“图书预约服务读者须知”。
6.残疾读者、70岁以上老人及确有特殊情况的读者,如需代借,须书写委托书。代借时,受托人须出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的读者证和委托书。
7.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如有破损或缺页等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技术处理。如书内盖有“书附盘”字样时,请注意查收光盘。请爱护所借书刊及内附光盘(遗失、损坏,每盘20元)。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带出本馆。
8.所借图书如不慎遗失,读者可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并支付图书信息加工费人民币10元。如无法以新书赔偿,则按《上海图书馆外借文献资料赔偿暂行办法》赔偿。
9.参考外借图书只能归还本馆,外文阅览区(4F)借出的图书需还至四楼外文区。上海图书馆提供24小时还书服务,闭馆期间读者可将参考外借图书还至东门门卫室,并请保安出具还书单。
10.开放时间:周一13:30~16:30、周二至周日 9:00~16:30
国家法定假日 :周一13:30~15:30 周二至周日 9:00~15:30
图书续借服务读者需知:
1.续借操作在读者借书当天到图书到期日之间28天都可操作,一旦续借成功,借书周期都为56天。(参考外借图书如果在进行续借操作前已经被其他读者预约,则该图书就不可续借)
2.续借操作仅限一次,如已续借过则不可再续借。
3.续借操作后的还书日期,如超出读者卡的有效期则不可进行续借。读者可在图书到期前,进行“续卡”操作后再进行续借。
4.进行续借操作时,所借书刊中只要有一本已经过期,剩余的书刊即便没有过期也不可续借。需将已过期的书刊归还后,处理完违规记录,方可正常使用续借功能。
5.进行续借操作时,读者卡中若有违规记录存在,则不可进行续借操作。需到馆处理违规记录后,方可正常使用续借功能。
图书预约服务读者需知:
1.预约对象:持有效上海图书馆参考外借功能的读者。
2.预约范围:对已借出的参考外借图书提供预约服务。
3.预约方式:登录上海图书馆(http//www.library.sh.cn)主页右上方“我的图书馆”,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图书预约”功能。
4.“图书预约”功能是通过短信或者Email的方式将所预约图书的到馆信息发送通知给预约的读者,让读者能及时到馆办理借阅。因此,如果没有在“我的图书馆”中设置过并通过系统有效性认证的email或手机,则不可使用该功能。
5.预约数量:最多为3本。
6.已被预约的图书,网上不能再续借。
7.同一本书,能同时被三位读者预约,图书到馆后将按预约时间的先后顺序通知读者。
8.预约图书归还后,通过E-mail通知读者,被预约图书在预约书架上保留3天。
9.被预约的馆藏如果长期未归还(超过90天),此馆藏的预约失效。
10.取书时间:周一 13:30~16:30 周二至周日 9:00~16:30
国定假日:周一 13:30~15:30 周二至周日 9: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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