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与辞职后再入编区别

如题所述

一、辞职后再入编会失去原有的身份重新开始,调动工作只是换个工作环境,并没有失去原有的身份。
二、工作调动档案、职称、工龄、工资都是不会变的,变也是提升的机率高,辞职后再入编就不一样了,待遇可能会有所变动。
调动,换句话来说就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进行变更,好处就是能接触更多的业务,坏处就是需要重新去适应新的工作内容,而且很多人都会把调岗和业务边缘化联想到一起,所以大多数员工对于调岗是排斥的。
调动是干部管理的一种提法,依据文件是《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主要的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批,新单位商调(即审查档案),新单位出具调令,原单位出具行政工资介绍信,个人持行政工资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
辞职也属于干部管理的范畴,依据文件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主要的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批,单位出具同意辞职决定,个人将档案转至同级人才交流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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