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事业单位五年服务期,五年过后还属于体制内吗?

如题所述

当然属于,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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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7
当然属于,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2个回答  2022-09-28

考录的转正后就肯定已经有正式编制了,5年的服务期只是一个在招录单位的基本工作年限附加条件而已


公务员职位表上很多岗位都有一个“五年服务期”,即必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这时候就会很疑惑:那么多人争着进来,为啥还要设置这么一个条件,不是多此一举吗?没听说几个公务员会辞职的。其实五年服务期是一个很常规的操作,里面也有更深的思考。



五年服务期意味着什么

五年服务期当然不是随便设置的,如果大家有观察过职位表,会发现绝大部分带有五年最低服务期的岗位都是乡镇岗位,尤其是省考里,带服务期的可能超过一半。设置服务期的目的也很简单:防止你来了以后不干了。

如果报考这种岗位,包含试用期在内的五年之内,不允许调动、遴选到其他机关,也不得辞去公职。换句话说,只要你考上了,不想干也得干,五年之内哪儿也去不了。像那些考到艰苦地区的同学,只能老老实实在那里干满五年。



为什么要设置服务期

很多人说,那么多人争着上岸,何必要设置一个服务期呢?实际上,绝大部分人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并不清楚这份工作到底有多艰苦,还以为是喝茶看报的悠闲工作呢。等真正入职后,巨大的落差很难接受,就会产生一走了之的想法。

如果这样做,对于单位来说就比较麻烦了。基层招人本来就有严格限制,好不容易招到一个人,结果来了就要走,必定会影响正常工作安排。而单位招人一年只有一次机会,如果每年都出现这种情况,工作就别想正常开展了。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很多单位经过多年实践总结出来的做法。



五年服务期岗位可以报考

听到上面的分析,可能很多同学心里就开始打鼓了,既然条件这么艰苦,那还要不要报考?其实也是可以的,有五年服务期的岗位,一般门槛都比较低,专业要求比较宽泛,甚至可能不限专业,对于冷门专业的同学来说,这是考公务员的唯一机会,不得不报。

而且五年服务期并没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长,在基层锻炼也是一个不错的历程。五年服务期过后,表现突出可能升任乡镇领导班子,基层工作经历能加分不少,也可以参加遴选考到更好的单位。



总的来说,即使有五年服务期,还是值得报考,毕竟拿一个编制才是最稳妥的。体制内的日子很漫长,一般都在30年以上,短时间的吃苦是为了更长远的幸福

第3个回答  2022-08-28
当然属于,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4个回答  2022-09-28
首先事业编制是归当地人社局管理,五年服务期也是当地自己制定的,跟本单位领导汇报,私底下的事你自己把握,一般情况下,领导都会同意,做顺水人情,而且体制内,除非个别特别嘎的领导。另外这种情况人社部门也会同意,不会为难你,大部分情况下都会忽视五年服务期给你办理手续的。如果当地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这种情况下你就得出点血了,就是违约,事业编签订的是聘用合同,你可以查看当时的招考公告,里面应该有关于违约的说明,一般是照额退回上班后的工资。

在职考有一个需要破冰的地方就是《同意报考证明》,需要本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盖章,这一点需要勇气。

其他的不要多想,有机会你就考,考过了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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