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调离我现在的工作岗位我不想去,如果我不干了可不可以要求补偿

我在一家韩国企业工作(是服装厂),现在由于经济效益还有公司所在地有拆迁的计划,公司把我调离现在的工作岗位,我现在的岗位是资材管理人员,调过去的岗位是缝制部车间职工,而且公司跟我签订的劳动合同里边部门就是资材部,我不去可不可以?公司有没有这个权利调离我的工作?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偿金辞职不干了,如果公司不给我补偿金走法律途径的话,对我有利还是弊?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先谢谢了。。。

主要考虑调岗行为的合法合理性而定
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
不能单方随意变更,否则就是违约违法
你可以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
然后如果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基本上可以实现你的要求
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控告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
希望可以帮到你追问

公司人事部找我谈话了,是必须让我去,我提出公司给我补偿金但公司的意思是不给,现在这种形式对我有没有影响,是不是必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才能给我这部分补偿金?

追答

见第一次解答。

追问

谢谢啦!

追答

不客气,助人是快乐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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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4
如果自己提出不干,属于辞职 ,单位不会支付补偿金的。以下内容供参考:
1、《劳动合同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按此条规定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说,自己不干了,必须提前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的话,也没有经济补偿。
3、建议和单位有关部门和领导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希望单位在安排工作时能够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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