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超期,图书馆有权罚款吗?

图书借阅超期,县图书馆罚款,且不开收据,可以吗?

首先作为罚款,图书馆没有资格进行罚款。罚款必须由法律规定。在图书借阅过程中,读者和图书馆形成的是一种民事上的法律关系,逾期归还图书,借阅者应当参照图书租金承担一定的违约金而不是罚款。无论是罚款还是违约金,图书馆都必须开具收据。否则读者有权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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